漫画家猪乐桃:我与姚非拉15年的美好与不美好
时间:2013-03-0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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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猪乐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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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姚老师 玛塔最后找到了黄金国,我却没能留在夏天岛,一直以来,我都畏惧面对过去,害怕面对自己内心的阴影,更怕看到曾经的那些美好混杂在不堪中摔碎一地,让众人围观、指责、嘲笑。 有些话要写在前面,也是对大家的一个正式的交代,1998-2009年间,
关于我和姚老师
玛塔最后找到了黄金国,我却没能留在夏天岛,一直以来,我都畏惧面对过去,害怕面对自己内心的阴影,更怕看到曾经的那些美好混杂在不堪中摔碎一地,让众人围观、指责、嘲笑。
有些话要写在前面,也是对大家的一个正式的交代,1998-2009年间,我和姚非拉老师是师徒,同时也是情侣,那年我17岁,他24岁。这段感情持续了11年,我想要说的不是这中间的纠葛,毕竟感情没有对错;我想要说的是2009年我与姚老师签下的不平等合约,是建立在11年恋人的基础上;我想要说的是,为何我会发表“解约声明”;我想要说的是希望每一个怀揣梦想,进入漫画圈的从业者,看看我的经历与所受到的教训,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其实也是在保护你们自己的梦想。
对于过去,我不想像姚老师一样写一篇“烟花易冷”催人泪下的故事,我不想扮演一个娇弱女子,博取同情,我只希望藉由这件事来直面自己的畏惧,将事实陈述出来,将过去全部放下,开始新的生活——
关于夏天岛(SUMMERZOO)的历史和我的解约
1998年,2月我正式成为姚老师的专职助手,同年夏天,我们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那年姚老师被骗签下了不平等的合同,对方公司拖欠稿费,我们生活窘迫。他卖掉冰箱和收藏的漫画,而我花光打工存的积蓄。那时姚老师得了严重的哮喘,还要继续画没有稿费的稿子,穷困潦倒之际,我低头向父母借钱,那时我们穷的只剩下梦想。
1999年,我备考大学,在姚老师的帮助下,我的作品《高中五班日记》被北京电影制片厂购买动画改编权。至今,都感谢姚老师。
2001年,此前见过彼此父母,也曾谈及婚嫁,姚老师提出“为了感情的长久”将恋情地下化,我同意了。
2003年,非典期间被困家中,《玛塔.灯塔岛历险记》的构想与故事就在此时产生,故事、背景、人设都是我独立完成(原稿分镜尚在,愿意接受技术鉴定)。姚老师看了我的分镜,给予了很多鼓励和建议。建议我要在拯救鲸鱼的桥段上加点波折,于是我想到了灯塔岛和海水涨潮后消失的道路(灵感取自“法国圣米歇尔山”)。我一直感谢姚老师的恩情,也努力画画,为实现梦想,为不辜负姚老师的期望。
2004年,大学毕业,姚老师在北京成立工作室,我以《玛塔》中的雷诺岛为灵感,给团队取名“夏天岛”。
2005年,姚老师以工作室经纪人身份,要求我签订经纪人代理合约,因为信任,我当场签字。
2006年,我和姚老师迁至杭州发展,夏天岛动漫制作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姚老师由漫画家逐渐转型成为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我依然画漫画。《玛塔黄金国历险记》原来的名字叫《玛塔.怪博士来姆》,只有60页。从连载第5期开始,姚老师建议将我构思的另外一个《玛塔》短篇故事《消失的大西洲》结合在一起,做一个长篇故事,主打幼儿市场,适合出动画片。我觉得这个主意挺好,接受了。故事大纲由我和姚老师完成,应姚老师的要求,由他来掌控分镜,稿费40%及版税50%归公司所有。
2007-2009年,公司处于艰难经营时期,所有助手领完工资后,账面上都倒欠公司的钱,导致工作时间越长欠账款越多,加上没有社保等保障,生活辛苦,大家怀揣梦想而来,却心怀不满离去。工作上我不满公司的管理,生活与创作上因立场、观点不同常和姚老师摩擦不断。
我本就不聪明,很多事情会显得笨拙,所以姚老师常骂我“笨蛋、没智商”,我不是大家以为的那样性格平和温顺,一次被骂急了,举杯将水泼到他脸上。后来我为此事道歉,姚老师也不敢再当众骂我。在公司宣传上,也存在矛盾,我不愿在签售卡片上印自己的照片,与老师发生争执,他请屋中其他人出去。然后砸碎屋中的东西,并怒吼“让我下不了台阶”、“真想一巴掌把你打醒”,我哭着坚持,自己是漫画作者不是娱乐明星(这大概是我最顽强的一次坚持与反抗),最终签售卡片不是我的照片而是我的作品。
类似的摩擦和争执多的数不清,许多都在众目睽睽之下。
2008年,《玛塔》FLASH动画项目启动,我确也参与其中,这部动画片一直不被外人看好,几经波折、停滞,幸亏姚老师和制作团队的坚持和努力,这让我非常感动。2010年我离开公司前被告之因各种原因项目不做了。
2009年1月,原有的经纪人合约到期,姚老师要求续约,我已不确定和他的恋人关系还能维持多久,但是近十年的恋人、师徒的信赖,加上姚老师对我说要相信他为我做的那么多事情,并暗示既然已论及婚嫁,无需再有顾虑……我还是当场签字,一签便是6年(2009-2015),每每想起都对自己的轻信、无知而懊悔。
三个月后,因一次旅行中的冷战和争吵,姚老师说,需要一个能够扶持他、帮助他的女友,他提出分手,我和他十一年的恋爱关系正式结束。
因合约未到期,我继续留在夏天岛。之后的一年,无论是工作还是情绪都陷入低谷,也开始因此对姚老师构建的“梦想与爱的世界”产生质疑。
2010年2月,因几次工作上和创作上的分歧与矛盾,我向姚老师提出修改之前建立在恋人基础上的不平等合约。两次谈判后姚老师拒绝修改。向姚老师申请社保(五险一金),姚老师依旧拒绝。
通过媒体得知公司以《玛塔》名义得到政府扶持奖金,不久,姚老师给了我1万元,说是奖金分成。后发现,他隐瞒了多项以我及我作品的名义申请的政府奖金。几次追问后,姚老师将2009年的奖金分成9万元给了我,并依旧要我保密,说别的作者没有拿到,说了会引起他们不满。
那时我未深想,公司是否还用其他作者的名义申请了补助和奖金呢?夏天岛的作者将版税的40%上缴公司,连载稿费分给相关助手,免费培训新人;当然公司也为作者和作品付出许多,可是用作者们的作品申请的各项政府补助及奖金,有没有落实到作者及作品上呢?哪怕只是一小部分。是否应该公开这些政府补助及奖金,给作者个交待呢?
在此,我对于自己没有深究此事,放弃维护自己与其他作者应有权益的机会感到愧疚,必须要对夏天岛的其他同行们,说一声对不起。
2010年4月—8月我在创作上与公司的分歧更大,感到孤立无援。出版社找到我,邀我将《世说新语》以漫画的方式来解读,于是我有了《世说新语.八周刊》的创意与构架,它让我找到画漫画最初的快乐,我经常会开心大笑,于是我将画稿和计划书拿给姚老师,表达想画连载的愿望,姚老师认为这个题材没有前途,要求我做更有“价值”的作品——《西湖密码》。同一时期,《时光机2》也被搁置,我再次陷入低谷。在创作上多次沟通、交涉,最终在争吵中姚老师再次提出要和我解约,我同意了。
因害怕再次争吵,所以委托父亲来谈判,最终就修改合约内容——“缩短签约时限一半、修改部分版权归属”达成共识。
2010年9月5日签约当天,父亲发现协议中的3年依旧是原来的6年,“猪乐桃拥有版权”里的“版权”二字,被改为了“出版权”,询问原因,姚老师说这两者没有分别是一回事,可以将时间的错误手写改正。并说自己很忙,要我立刻签字。
(后来我知道,“版权”与“出版权”是主从关系,不是一回事。)
父亲坚持修改合同并重新打印,明天再签,姚老师表示同意。
9月6日,联系姚老师,下午,回短信说在江西,何时回杭不确定。
我们告知姚老师,三天内如不回复签约时间,我们将单方解约。姚老师表示同意。
9月8日再次联系,姚老师表示“头痛欲裂、心在滴血,无法思考。”就失去行踪。
9月9日,上午10时,我和父于杭州九溪邮局,将解约声明和告知函通过EMS寄至夏天岛,短信确认签收。下午,我发表了解约声明,同时将文件于下午4点发送电子邮件至夏天岛。
自解约后到2011年,我与夏天岛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通过邮件与QQ就版权善后事宜沟通、协商。公司并未对我单方解约有异议,期间也并未收到律师函。事隔两年又五个月单方解约事实成立。
2013年2月17日,在我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时,通过微博得知,我的作品时隔两年多即将播出。
关于《玛塔黄金国历险记》动画
2007—2009年,姚老师开始筹备制作《玛塔黄金国历险记》(以下简称《黄金国》)的FLASH动画,2010年我离开公司前被告之,因种种原因项目不做了。
2008-2009年,夏天岛的注册资金期限已到,再不注入资金将面临关闭,姚老师拿着我为动画片做的人设,进行了形象注册,并转化为200多万元的无形资产,注进公司,夏天岛得以继续,这一切当时我完全不知情,离开公司不久才从朋友那里得知。感念姚老师的师恩,我对此未做追究。只是不明白,姚老师为什么没有我的授权就注册形象?转化无形资产一事是可以不用通知原作者的吗?
2011年曾听闻《玛塔》重新立项,要在网络播出,于是与夏天岛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表示如果项目继续,会及时和我沟通,不会私下操作。我也终于放心。
2011年-2012年,《黄金国》动画片在日本获利几十万,作为作者我并不知晓。
2013年2月17日,《黄金国》动画片在国内即将播放,作为作者我依旧不知晓。
即将播出的《黄金国》是我在公司期间参与制作的FLASH动画,还是在我离开公司后重新立项制作的版本?我当时写了一份声明给相关频道,申明:本人同姚老师,夏天岛的矛盾、误会、爭议与他们无关,明确允许片子如期播放,但是保留争取权益的权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姚老师却要求停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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