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官很小,贪腐金额却很大。在同期被查办的职务犯罪中,竟有四分之一多的人,把贪腐之手伸向了涉农扶贫资金。 一个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挪用公款8个多亿用于自己理财。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 在利益日益多元的时代,乡镇基层干部和村官涉身贪腐险境,已不是什么新闻。但“苍蝇”虽小,影响却不容小视。许多涉及百姓群众的民生工程、民生项目、民生事业和国家向涉农领域的投入投资,都有可能成为这些“小苍蝇”盯吃的蛋糕和享受的福利。因为这些工作,哪一项、哪一件不需要他们去协调、去处置、去推动、去完成?不少涉农工作的具体操办也只能依靠他们。于是,在一些宗旨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基层干部和村官心里,就起了贪念,涌荡着利益欲望冲动的“魔鬼”。 涉农惠民专项资金是中央专门为扶持“三农”发展,开展城乡统筹,提高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近年来,涉农资金简直变成了“射”农资金和“伤”农资金。在某些人看来,涉农资金成了“唐僧肉”,哪怕有制度,有禁令,也有不间断的检查和抽查,都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有关部门公然违反财经纪律,无视农民利益,随意“赊”农民的帐、擅自“欠”农民的款,滥用农民的钱,而且随心所欲,理直气壮。认为“涉农资金是‘唐僧肉’,不吃一口就难受;吃得少来不解渴,反正农民最好惹!”而农民无奈地反映说:“国家给农民的钱,成了看不见的战线,只能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一片‘心意’领了。”其实,农民对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涉农资金的种种恶劣行为和腐败现象早已义愤填膺、深恶痛绝! 一些基层干部由于缺乏基本的权责意识和服务理念,往往不把这个当回事。更有甚者,还将抽取涉农补贴固定分成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事儿。众所周知,涉农资金补贴一直被列为高压线,而敢于碰高压线的干部除了胆大而外,就只能说是基本素养不过关了。同时,由于涉农资金发放权力往往过于集中在基层的乡村干部手中,而这些又是负责统计和上报涉农补贴的主要工作人员,所以权力和利益都集中到了一块,最容易引发腐败案件。加之上级监督的缺失和自身防腐拒变能力不足,基层干部成为了涉农资金的主要侵蚀者。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完善各级监管审查、堵住申报审批的漏洞才是防止涉农资金频繁出事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