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此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近年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此过程中,有很多人对这项资金动着歪念头,把罪恶之手伸向了惠农扶贫资金。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国家的补贴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使惠农扶贫补贴补助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作用,提高惠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解决惠农补贴资金在发放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值得认真探讨和研究。 笔者认为,加强惠农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把提高惠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为扶贫资金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形成了市抓县,县抓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了惠农扶贫资金监管良性循环。二是完善惠农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使用用途,保证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对象发展生产生活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扶贫发展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中的作用,确保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