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凡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在强制休年休假有关文件出台之后,机关干部陷入了“休假申请——交吧,担心惹怒了领导;不交吧,原本应休没休的年休假补贴算是没了”的纠结中,在犹豫彷徨中度日。这样一种生活状态着实不幸福,但更为不幸福的恐怕还是临聘人员,毕竟强制休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根本就没有临聘人员的事。如此一般荒唐的现实,笔者不禁想问为何要对正式员工和临聘人员区别对待? 或许,对于某些领导看来让机关干部休假乃顺理成章,让临聘人员休假则好像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如若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着实要担太大的风险。与其事后被人质问为何擅自增加临聘人员休假,还不如从一开始就直接禁止休假。如此作为着实够“保险”。 然而不知道有关部门可曾想过,之所以当前各地频频爆出临聘人员、临时工各种粗暴、蛮横的丑闻,其根本就在于所在单位从一开始就未曾真正将临聘人员纳入过单位。工资上有悬差、地位上有差别,总是不管不顾仍其“自生自灭”,缺少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正是因为长期的忽视乃至于漠视,在导致整个临时工队伍良莠不齐,素质低下。不知道让临聘人员不被强制休假的有关领导,可曾想到过这点? 总而言之,对于任何工作人员,无论是正式干部还是临聘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一视同仁这是最为基本的要求。让单位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这不能是一句空口号。如果从内心中都有所歧视,那又怎样得到别人对工作的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