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三资”处置、国家惠农物资的发放等,都得经过村干部的手,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事务涉及大量的拆迁、补偿工作,村官可“插手”的机会不少,若对村官监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 村官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基层广大群众。他们的一举一动将牵动着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稍有不慎,就会破坏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于村官腐败必须多管齐下,出实招,下狠手,及时惩处。 提高村官素质。加强党性教育,组织村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村官为民务实、清正廉洁意识。 完善监督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对村官的监督及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尤其要重点围绕重大事务、围绕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围绕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整治力度。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危害了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的安全,又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对村官职务犯罪问题,要采取检察、纪检、监察等联合调查的方式,充分发挥其协同作战威力,把查处农村官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经济违纪等案件作为办案的重点,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起到以点带面的打击和震慑效果,凡经查明有违纪违法事实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为农村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有力的保证。(当头棒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