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

乡村治则百姓安-—村官“贪腐”不可小视

时间:2015-05-14 16:40来源: 作者:小黑 点击: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在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干部”,村干部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由此看来,村干部虽然不是“官”,

武汉江汉区姑嫂树村村委会改制为豊正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一批村干部成为了公司主管。在姑嫂村改造中,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学建、总经理祝庆雄、董事彭春初、出纳周丽萍等4人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等犯罪行为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在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干部”,村干部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由此看来,村干部虽然不是“官”,但是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大量资金、资源涌入农村地区,村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农资金等方面成了村官腐败的“温床”,“小村官”也有“大胃口”的案例已不再是新闻。而这些行为反映了一些村干部目无法纪、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十分严重,村务财务不公开、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十分突出。

郡县治则天下治,乡村治则百姓安。村干部作为处在最基层的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党和政府与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关键环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我国反腐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的当下,村官贪腐应不可小视,必须给村干部的权力戴上“紧箍咒”,让权力回归本位。一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自身素质。二是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 活动,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的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将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跑偏、滥用。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和部门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机制,实行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对工作不认真、群众不满意或作风有问题的村干部进行问责和处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精品图书在线阅读

裤裆巷风流记:真实可感的人情味

作者:范小青

本书主要写的是苏州小巷里的人情琐事。浓郁的文化特色,生动的苏州方言,使其字里行间弥漫着真实可感的人情味。…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