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对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造成的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一级政府来讲,不管是为了经济发展,还是为了改善民生,都避免不了要对诸多重大行政事项的进行决策。决策得好,不仅可以让百姓得到实惠,从而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还可以体现出一届领导人的英明果断和高瞻远瞩。然而,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那点破事儿,总让人心寒:什么拍脑袋工程、伤心工程、民怨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被人们所诟病,让人们所深恶痛绝。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对于重大决策,我们缺少了监督和追责机制或者追责落实不到位。而此次,四川省将出台新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显然,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对于告别“拍脑袋工程”有着重大意义。 终身责任追究,也就是说,只要曾经做出过某种决定,就要一辈子负责到底。不会因为职务的升迁和调动而不再追究;不会因为退休和退居“二线”,而不再追查。这在一方面明确了责任主体,是谁做的,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某些领导做出某种决策,拍屁股走人后,由新上任的领导来代为担责。这样极不利于追究和倒查责任。 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这种终身追责制,无疑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醒和提示着做决策的领导者,是否一心为公、一心为民,没有任何私心和杂念,自己心里应该有个数,不能因为掌握点权力而出现“想想都是醉了”的现象。当然,如果做不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话,那最好的办法是“回家洗洗睡了吧”,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 总的来说,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肯定会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告别个别领导随心所欲的“一言堂”现象和“拍脑袋工程”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