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丛生的荒地被当作椰树林,补偿几十万元;砖块、木头搭建的简易牲畜棚补偿十几万元……2012年以来,海口加大西海岸开发力度,土地征用面积大幅增加。部分人员趁机造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12月7日,中国新闻网) 顾名思义,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本是国家的一项好政策,却偏偏成了一些干部觊觎的“盘中餐”。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在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和金沙湾项目征地过程中,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部分村干部与村民串通,采取一户多人登记承包地征收面积、虚报土地附着物数量等方式暗箱操作,重复套取、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 一户多人登记承包地征收面积、虚报土地附着物数量,用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这样的行为实属不应该。然而,这偏偏又是一起窝案,涉及多名村干部和村民。这不得不令人震惊,因为没能经受的住利欲的驱动,因为欲望膨胀,因为利令智昏,久而久之,逐渐尝到权利变利益的甜头,他们也因此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不得不说,一旦有了贪欲便无法回头。在扭曲的价值观的驱使下,一些人面对各种诱惑无法拒绝。诱发职务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督机制没有很好落实和严格执行,因为没有监督或缺乏监督的权利迟早会变质。 村官,虽不是公务员,但却是一个村的“一把手”。在“乡村”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权力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手握重权使得他们有恃无恐。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村官”其实能够受到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最透明的民众监督。但实际上,这种监督难以到位并真正对“村官”的行为产生约束力。权力过分集中、存在监管盲区,是基层干部敢于贪腐的首要原因。 笔者想说,一些地方政府对“村官”的权力和职责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因此还需相关部门完善村民自治规则、提升村民的公共精神和民主议事能力,强化对“村官”的任前审核和任后监督。(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