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10月29日《大河报》) 该规定一经媒体披露就遭到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人啧啧称赞,认为农村就餐环境简陋、菜肴卫生把关不够、吃坏肠胃的现象数见不鲜,该规定极大程度上为农村的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当然质疑声也此起彼伏,有人就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该规定为何针对农村而不是全面覆盖城乡?这是否为一个助长歧视之风的不平等规定? 相信这个规定的初衷确实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消弭农村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因为通知还要求:“农村流水席的厨师应办理健康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食品,饭菜食品要实行留样。”这一点使得村宴标准化,厨师持证上岗,食物安 全得以检测。但是,农村在家摆宴的风气几乎盛行全国,所以,在涉及人数广、地域分散的情况下,监管难度相当之大,而且一旦处理不当便容易激起民愤;此外, 农村多数食物都是自产自销,做菜吃饭也没有那么讲究,很难做到全部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乡邻和睦、团结互助”的淳朴风气之下,除却传统意义上的乡村厨 师还有一批帮忙置办宴席的村民,健康证等相关证明的办理条件的分界该设在应何处、怎么规范人员安排以保证食品安全的确切落实也是个难题。 但是,“该规定存有歧视农村的倾向”倒是未必。在家置办宴席确实是农村的一大特色,与农村的实际环境密不可分。这也是食品安全在农村的一块空白。周口市该条规定将视线投向农村,并给予村宴极大的关注,其实是做了一件好事。与其说是“歧视”,倒不如说是“重视”。只是目前落实起来难度较大,无论怎么加强监管也没办法做到全面覆盖,稍有不慎就落得难副其实的评价;而且聚餐上报,牵扯到钱财问题,这条规定也容易成为权力自肥之地,增加村民负担甚至引起民恨。但周口市开村宴规范之先河,就已着实让人敬佩。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是借此契机希望各地政府引起重视,逐步规范起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文/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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