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谁家有个红白事,在自家院里搭伙起灶待客,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但以后,这样的流水席将得到规范管理。日前,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9月30日 大河报) 其实,河南周口市出台的农村“流水席”需报批的规定,在其它省也曾经实施过,体现了各地对加强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但规定实施后,实际效果怎样,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值得商榷。这里不是笔者一概的否认规定出台的初衷,着实是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确有着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通知要求,凡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前一天,将就餐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填写登记表;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以下的,村信息员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由乡镇或街道办派专人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由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派监督员现场指导。 仅仅从通知的内容来看就不免发出这样一些疑问:有足够多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吗?这些安全信息员都经过了专业的培训吗?用何种方法来现场指导?其实,这些问题一时都还能应付,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农村对人情礼仪备受推崇,如果食品安全信息员“干瘪瘪”的要求当事人按照规定报批信息,岂不是有那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意味在里面,而同时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共同心理作用上,有谁还主动愿意报批“流水席”的信息呢?因此,周口市出台的这项政策的确有点一厢情愿,不接地气。 管住农村席桌,关键还在于管住食品的流通环节,这是众多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留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其实,农村并不缺乏“病从口入”的常识,换言之农村人对基本的卫生常识并不缺乏,对之不能低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