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工作,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今后省内破格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并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未按程序或者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破格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人民日报成都 2014年10月10日)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违规破格提拔领导干部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严重影响政府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合理性、公平性,降低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同时对年轻干部人生观、价值观也会产生错误的导向,造成部分年轻干部认为没有人际关系,在怎么努力干也无济于事的思想,还不如多花心思讨好领导。甚至一些人觉得干多干少都一个样,就工作消极怠慢,对待办事群众敷衍了事。此种现象与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的宗旨是背道而驰。 笔者认为,四川破格提拔处级干部须省委组织部审批的做法是严格贯彻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章程。此种做法不仅可以防止破格提拔,为选拔任用工作设下“高压线”,同时也有利于为党和政府挑选出优秀人才,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