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侯志强在河北侯落鸭村的暴力生活,成为中国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他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地方镇政府回应:“这说明得人心。”同时基层警力的不足,也让村民对法治失去信任。侯志强虽然在“意外”中死亡,但侯落鸭村明天会如何,无人知晓。(来源:东方网 2014年7月13日) “村民打死村长”本是一起刑事案件,要说“凶手”被判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群众对此也应拍手称赞。然而在本案中,近百民村民却联名上书为“凶手”求情,让一件看似简单的案件变得复杂起来。 原来,据当地村民讲,被害者侯志强是当地的“恶霸”,不仅经常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他的种种恶劣行为,让当村村民深恶痛绝,可村民碍于他的暴力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如今 “恶霸”村长意外死亡,在当地村民眼里,确成了件大快人心的好事,甚至认为其死有余辜,如此,才有了上面所说的近百名村民联名上书为“凶手”求情的场面。 村长被当地村民打死,我们姑且不说该村民是否有责任为他的行为买单。我们透过这样一个在村民眼里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恶霸”却能当选村长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的监督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侯志强通过暴力获得选举,却被当地政府解读成“深得民心”,这一扭曲事实的说法是脱离实际的,是失职的表现,折射出的是没有走进群众中去了解民意、听取民声,对选举人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更没有严格监督选举过程,以至于让侯志强这种人当选,这繁衍了事的态度是对群众极大的不尊重,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 如果说选举“恶霸”当村长是政府监督的不到位,那么对于群众所反映的“他打人似乎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则是管理的失序,以至于让村民怀疑他与警察有着“特殊”关系,更加畏惧他。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及时对其进行管理与教育,事情也许不会发生到“恶霸”被打死这步田地。 “恶霸”村长虽然死了,但作为政府部门,一定要引以为戒,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选出百姓信任的村主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在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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