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仪陇县永乐镇大桥社区内,一群居民围在社区居委会门前,观看一块关于该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人员和发放情况的公示栏(如图)。(9月9日 《四川农村日报》)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防止城乡低保有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仪陇县民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该县统一制订了《农村低保操作规程》、《农村低保听证办法》、《农村低保审批办法》等一系列操作和实施办法。对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听证、核对、审批、公示六项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每个环节全部实行公开透明运行。笔者认为,仪陇县建章立制,让低保成为群众明明白白的“透明保”,让群众放心、舒心是值得肯定的。 近年来,有关低保乱象的新闻时有所闻,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低保的情况更是触目惊心,比如去年就有媒体曝光,海南省临高县和舍镇有多达12名村干部,2013年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直接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低保对象,违规安排村干部及近亲属纳保,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更有甚者,湖南省耒阳市一名原村干部竟然为12人违规办理了低保,其中有8人是其亲属等等这些,都说明低保在一些地方成为了“唐僧肉”,人人想咬一口。 在这样的情况下,仪陇县民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这是很有意义的。地方政府,特别是处在基层第一线的乡镇、村一级能够公开透明地为群众办理低保,能够在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听证、核对、审批、公示六项程序公开透明,全程向老百姓开放,让老百姓全程参与,谁该得低保,谁不该的低保,谁得了多少,群众心里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对低保的阳光、透明,让群众放心、舒心,让干部省心无疑是很有作用的。 低保是最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就应该客观、公正、透明地发放到特别需要它的群众手中,让他们能够维持最低的生活保障,人困难群众生活基本无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