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近日通报,今年上半年,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村级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65件,同比上升30%。(荆楚网) 农村是国家最基础的地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的事情,该是重中之重。农村基层腐败形式多样,后果严重,应引起重视。“一把手”违规违纪、“苍蝇式”腐败、土地村道腐败等问题,如蝼蚁般蛀蚀着国家的根基。 当前,我国农村的青壮年劳力多已流向城市,农村的常住人口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在村级事务和村民自治中,留守村民参与的时间和分量都很少,党员的带头作用也没有发挥出来。加上有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并不是真正地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村级事务往往被少数既得利益者主管和把持,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利用对政策的运用和集体资产的运作,无视广大村民意愿和利益,对集体资产进行掠夺。再加上上级党委和政府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懒政、利益牵扯等,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监督力度不够。村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作为基层政务人员,热心服务、认真履职是其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利民、惠民政策,为基层群众带去发展致富的信息,或者不能有效安排和组织还在农村从事生产生活的人民,共同进行村务治理,而是按照个人意愿,为了个人私利,图谋集体的财产。集体的财产就是群众的利益。这种看似“底层”的贪腐,实质上比大企业、大地方的贪腐案件更恶劣。大贪腐案件,往往“擒一王”而“动全局”,而基层贪腐是散布在根基中的孔洞,随时能够令国家大厦溃烂倾倒。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基层政府不能纵容这种“人治”的现象再次出现,必须加大对农村基层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用科学监督、规章法治、严厉管理和重典惩处,肃清基层的“苍蝇”贪腐现象,将党和政府的引领和关怀完整无缺地传递给基层百姓,从而保障村民的基本利益,实现农村发展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