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10时2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持刀闯入校园,砍伤学校师生9人(1人教师,8人为学生),造成其中4人身亡,犯罪嫌疑人当场跳楼自杀。(新华社9月1日) 这起校园血案,让人想起4年前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的8名小学生被杀死的“3.23”恶性杀人案,那一年,由于在不到40天内连续发生5起校园血案,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被上升到国家高度,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央综治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要求要建成适应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但现在校园血案再次爆发,需要进一步审视我国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事实上,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今,共发生了至少18起校园流血案件,约180名师生死伤在歹徒的屠刀下。 发生在东方小学的血案,虽然是个案,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也与以往不同,但其暴露出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是十分明显的——犯罪嫌疑人是怎样闯进校园的?闯进校园之后学校有何应对办法?2010年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坚持落实好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格学校门卫管理,严控学校师生员工以外人员进入校园;加强校园巡逻,落实专人全天候观看校园监控视频,等等。就在今年6月,湖北教育厅还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配齐配足保安力量和安保器材,完善校园监控视频系统和报警系统。那么,请问这所学校执行了上述意见、通知了吗?如果有24小时值守制度,有足够的保安力量,严格门卫管理,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这起校园血案或可避免,或把伤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可以预计,在这起校园血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又会发出紧急通知,但我不认为紧急通知会管用。湖北从2010年到今年,几乎每年都会下发相关的紧急通知,比如2012年6月,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安全;2013年3,针对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的一起严重拥挤踩踏事故,省教育部门立即制定《关于防范学生踩踏事故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耐人寻味的是,按照国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患的意见,各地应该立即为学校配备安保力量,可为何到了时隔4年的今年,湖北省还在发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配齐配足保安力量和安保器材的紧急通知?这真是以紧急的态度对待校园安全问题吗?更像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这更可能是一种表态,展示重视校园安全的姿态,而不是真把校园安全落实到实处。2010年7月,武汉黄陂区就曾曝出一桩“奇闻”——当地辞退了在加强校园安保期间招聘的163名校园保安,据称原因是政府财政吃紧,要求教育体系内部解决,而教育系统无法解决。这是典型的应付上级的通知,根本没有规划建设保障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在紧急配备安保力量之后,过一段时间,等舆论平息,又回到原样。 对于校园安全,不能总在事发之后才强调重视,必须防患于未然,在笔者看来,解决我国校园安全问题,当务之急,必须确保校园安保的预算,不能就由学校自行解决聘请安保人员、购买安保设备的经费,如果没有充足的预算保障,只有政府发文要求,文件和通知是无法落地的。由于预算不到位,近年来,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学校一直围绕校园踢皮球。另外,应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理顺校园安全体系,上一次校园血案频发之时,舆论就呼吁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明确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社区、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可我国立法机构一直没有回应,因此,对于校园安全的治理,总是依据行政规章,按通知精神进行治理,而不是依法进行治理。校园安全治理就变为一阵风,在一些地方只是做做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