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新闻中心主任陈健翔与两名工作人员,在柏山寺乡圪塔村下乡时,向管饭的村民陈成忠家各交午餐费15元。县委、县政府规定,县、乡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并按规定向农户交饭费。 今年3月份以来,吉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规范干部下乡招待费用,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县委、县政府规定,所有村级组织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村级账务中报销干部下乡招待费,县、乡干部下乡一律在农户家吃派饭,按早饭5元,午饭、晚饭各15元标准直接给农户支付,费用由干部本人承担。干部下乡吃派饭是我们党的好传统、老传统在回归,可喜可贺。 吃派饭,是我们党引以为自豪的革命老传统“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里的其中之一。过去,我们的干部下乡工作都是吃派饭的。所谓“吃派饭”,就是由村里安排下乡工作的干部去老乡家吃饭。被安排了吃派饭任务的老乡家也不用太特别的做什么好吃好喝的,当然,是要付给老乡菜金和粮票了,谁吃饭谁掏,天经地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干部下乡吃派饭的好传统也就慢慢地消失了。 现在,各地在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认识到我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大力倡导的一些老传统,在今天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今天的党员干部走好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是很有帮助的。比如干部下乡吃派饭一事,既有助于拉近干群距离,重塑干群鱼水情深,帮助干部走实群众路线,服务好群众,又切切实实地帮助干部祛除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对塑造干部清正廉洁的形象是大有好处的。 干部下到群众家乡吃派饭,和群众同坐一桌,同吃一锅饭,和房东大哥大嫂家长里短地就拉拉家常唠嗑唠嗑,大家说说笑笑、亲亲热热、平起平坐,没有隔阂,这时自然而然地容易了解到群众的实际情况,听到群众真实的声音,掌握群众真正的诉求,这对于我们的干部下一步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服务群众是很有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