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大多省市已经结束一批、二批次录取。据媒体了解,已有多所高校在提前批中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招录到了自己满意的学生。此种录取方式打破高考单一评价,成为业界所期盼的高考改革主流,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且近年来各地试点规模悄然扩大。 这种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且放在提前批招生的方式,确实可能成为未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高校的“主流”,但这并非业内所期盼的高考改革主流,这一改革也无法打破一考定终身。 笔者之前就对这一综合评价录取方式进行过评价,指出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仅能对投档进该校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因此对打破单一分数评价体系的价值有限,而且也很难推广。更重要的是,这一改革方式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很有可能成为高校抢生源的一种手段。 高考加分政策的推出,就是为“打破一考定终身”,在单一的分数评价之外,增加对学生的个性、特长评价,但众所周知,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异化为加分教育和加分腐败。最近一段时间来,舆论一直呼吁取消高考加分,这种逻辑和降低高考成绩权重的逻辑不是完全矛盾吗? 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也是为“打破一考定终身”,但试点改革11年来,舆论对其的质疑越来越强烈,按照高校自主招生的操作,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有的达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有的可以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20~60分录取,这从最终的录取评价看,也很大程度降低了高考成绩权重,可为何却遭遇自主招生没有打破单一分数评价体系、增加学生负担、高校在利用自主招生抢生源,以及自主招生滋生腐败的质疑呢? 和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相比,目前部分高校试点的三位一体(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综合评价,最终进行的评价是学校只有对达到一本投档要求,投档进本校的学生,按照学生的高考成绩、大学面试考察、中学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在这样的操作中,高考分数的作用比自主招生要求更高,整个录取的操作基本没变(自主招生要求考生把高校填报在自主招生批次或者第一批的第一志愿或A志愿,综合评价录取要求考生把高校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怎么就变得更有价值了? 分析高考改革的价值,必须分析实质。业内期待的主流改革是考试招生分离,大学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离开了考试招生分离,在计划录取框架内的改革,价值都十分有限—学校和学生无法充分双向选择,尤其是学生的选择权没有任何增加,改革也就没有达到其目的:我国高考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只有一个,即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中学求学时的课程选择权、考试时的考试选择权、升学时的学校选择权和教育选择权,进大学之后还可继续选择学校和专业。其中,扩大中学时的课程选择权,就把学生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扩大考试选择权,就把考试从行政垄断转向社会化组织,大学自主认可、考生自愿选择;扩大学校选择权,就是考生可以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大学,建立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高等学校的竞争。 学生的选择权是否增加,是评价改革价值的唯一标准。以此分析目前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具有进步价值的地方是,把综合评价放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这可为探索基于统一测试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积累经验,笔者多年来一直呼吁,高校的自主招生可以放在高考之后,用高考成绩作为申请的依据,大学自主提出考试成绩门槛,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同时申请若干所大学,大学结合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独立评价录取,每个学生可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作确认。这一改革可从目前90所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做起,如果试点成功,就可逐渐增加高校和名额,同时,在目前的统一高考基础上,再推出全国性的基本学习能力测试,可作为高校自主招生的基础性评价依据,如此,只要稳步推进,我国高考就会形成多次考试、多次录取的全新格局,既落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又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这才是真正的“打破一考定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