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出台的一项反腐举措引来舆论关注,该项措施意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建立由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百人监督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人民网7月24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724/c1001-25332352.html 对领导干部在“8小时外”的监督,建立由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百人监督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把监督触角伸到工作时间以外。无疑是对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四风”监督投下又一重磅“炸弹”,让人不免借用如今官场流行语:“为官不易,为官难,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领导干部难,成为“8小时外”监督的领导更难。何以能形成这样全民皆兵“盯防战”?笔者以为皆是权力惹的祸,是权力随身惹的祸,是部分领导干部党性不纯、自制力差、意志薄弱、缺乏监督惹的祸。但这样的“8小时外”监督投鼠能否忌器呢? 对领导干部在“8小时外”的监督,早已不是新鲜事。早之前就多地把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纳入领导干部考察范围,用来约束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而这样的监督往往又与“隐私”“自由”“空间”“严苛”等词语相互博弈,让针对领导干部工作八小时外的监督必要还是无所谓成为命题。此次密云县成立的干部监督队伍和先前重庆綦江、广东东莞等地聘请监督员对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如出一辙,如果不采用盯梢、跟踪、监听电话、监控私宅等非法监督形式,那这样的监督队伍形同虚设。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合法性质疑如何解?这样到处都是“敌人”的做法难免显得太过了。“8小时外”监督,如何监督才是真难事,更不能成为一场秀。 对领导干部在“8小时外”的监督是否有必要,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诚然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午间饮酒、操办宴席等等频频在“曝光台”上亮相的高频词,都是在所谓的“八小时以外”,发生在群众身边。因为在8小时内的时间,都是位于人前,接受者众人的监督,众目睽睽之下,腐败苗头相对就会减少,但是位于人后的8小时外,领导干部个人活动空间大增、思想放松、享有自由、不受约束、加上监督缺乏,则成为腐败“痼疾”的高发期,如同“苍蝇扑面”是最恰当的形容。 “8小时外”监督领导干部的确涉及对领导干部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但作为履行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本就具有公开工作范围内的义务,如果假以“隐私”之名,捞取不为人知的各类利益,违反党纪国法,还能算作隐私范围吗?“他山之石”可攻玉。对“8小时外”的监督势在必行,但是要让监督真能出实效,仅依靠百人监督队伍那只是杯水车薪,用详尽的法律、法规制约官员行为;用制度的笼子构建“权力”防腐的“防火墙”,从源头上防止党员干部对公权力的滥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制度的警示作用;设置违纪违法行为监督和举报;再辅以媒体舆论的实时监控,让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在阳光下。 对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不是目的,只要我们领导干部注重自我提升,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明白“8小时外”监督的用苦良心,剔除自己的两面性,24小时监督又何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