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近期,大余县对全县55个单位、部门的137个内设机构,及114个单位、部门、乡镇进行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此次测评不仅提高了行政效能、增强了干部的服务意识,健全了经济发展环境民主测评机制,同时促进了机关单位和干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良、公正透明、廉洁高效。(7月21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 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中,大余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干部作风,通过坚持群众主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坚持奖惩并施,确保测评不流形式的“三坚持”,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干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效率。 我们的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作风怎么样?理应让群众来评议,因此将将测评的主导权交给群众,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盼,才能让我们的干部重心下沉,俯下身子去认真纠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党员干部是服务者,群众是他们的服务对象。服务者要让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就必须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整改的重点,这无疑倒逼党员干部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想方设法地去满足群众的需要,千方百计地去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让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好群众,一定的奖惩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表扬、奖励那些转变工作作风好、服务群众效果优秀的党员干部,批评惩罚那些工作作风转变较差,服务群众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党员干部,才可能从根本上达到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好群众目的。 由此看来,大余县“三坚持”很好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改进,增强了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值得各地总结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