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指山市近日要求该市501名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将个人工资、配偶子女从业经商投资情况、房产情况等10个方面的个人相关信息上报纪检、组织部门备案。此举意味着干部将集体向组织自曝“家底”,对于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7月18日 新华网海南频道) 海南省五指山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各单位科级干部工资明细的通知》,通知显示,五指山市副科级以上干部需要向纪检、组织部门上报的信息包括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个人工资、各类奖金、津补贴情况;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投资情况;房产情况;个人劳务所得;配偶和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10个方面。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就应该光明磊落,向组织自曝“家底”又有何妨。 近年来,不少的地方都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进行一定范围公示的制度探索。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既有利于保障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合法收入,也是进行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积极地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来支持财产申报这项制度,自觉自愿地向组织自曝“家底”,这是很有意义的。 当前,随着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反腐倡廉,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被清理出来,看到这样多的腐败官员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情况,全社会都希望加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工作,都希望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有所突破,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社会都对领导干部向组织亮家底充满期待,都希望通过领导干部的财产公布这一举措,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来扎牢领导干部反腐防腐的篱笆,确保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廉洁。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襟怀坦白,如实地向组织自曝“家底”又有何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