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7月3日,河北廊坊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率副局长等人接受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导致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张希胜死亡。8日,文安县纪委决定免去邵俊德职务,其他人员停职检查,目前廊坊纪委已介入调查。(7月14日 新浪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对于死者张希胜的遭遇深感痛心和惋惜。村支部书记张希胜饮酒死亡这件事就清楚的让我们看到了喝酒的危害,笔者在此要给那些经常喝酒陪酒的同志一句发自内心的忠告:“珍爱生命,远离酒场”。酗酒属于人际交往中的陋习,但在一些地方包括一些官员身上却屡见不鲜,或打着“公务”幌子,或以私人感情为名,诸如“接待酒”、“招商酒”、“酬谢酒”等等。笔者不禁感叹,村支书陪酒醉亡,“酒精”考验何时休? 文安县建设局官员们不仅午餐接受他人宴请饮酒,而且还致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张希胜死亡。类似干部吃请醉亡事件并非只此一件,曾有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安徽颍上国土局干部要求办事群众“请客求人”,“喝多了”的王某被遗忘在车里,被发现时己高温中暑脱水死亡;蓬安教育局副局长到中华小学检查工作,中午吃饭时学校班子成员给局座敬酒,教导主任不胜酒力醉死。缘何在当下中央严厉“反四风”之时,尚有类似“酒精”考验的事件屡屡发生呢? 长久以来,“久经考验”一直被解读成“酒精考验”,并演变成为一种独特的官场文化,酒也不再是酒,而成了一种人际交往的工具,人们在酒桌上往往喝的不是酒,而是关系。调侃这股“酒文化”的段子,比如“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中层干部不喝酒,一点信息也没有;基层干部不喝酒,一点希望也没有;纪检干部不喝酒,一点线索也没有”、“能喝半斤喝八两,这个干部能培养”等等也屡见不鲜。 虽然中央已经三令五申地强调,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期间饮酒。但是河北廊坊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等人竟知法犯法,全然不顾相关党纪国法,他们这些人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唾弃的,同时也为我们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工作期间饮酒,不仅影响正常的政务工作,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事为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