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男子嫌国道路太烂 诽谤交通局长贪1200万元(成都商报 7月14日) 近年来,我国各地区上访呈“三多”现象:一是陈年老案遗留多,二是群体性事件多,三是赴省进京上访多。而主要问题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小问题拖成了大矛盾。 坦白来讲:上访群众中,多数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诉求是合理的正当的,只是方式问题。但确实有个别人,无理取闹,提出的要求远远超出政策和法律的范围;也有些不走正常法律、法规途径,利用不了解事实真相群体,歪曲事实,以达到个人不轨之目的的上访。对于这种上访者,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各级党委、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持社会安定。 2014年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明确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6种情况,有效遏制了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一般而言,对于那些忙着工作忙着生活的群众来说,没有问题和冤屈他们是不会给政府找麻烦的,纯粹无理取闹的人终究是极少数。 笔者认为:上访者除了走正常上访渠道外,也可以通过网络渠道,把自己想要向上面领导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文字,然后通过网络信箱或各级纪检监察机进行信访和举报,只要你所举报的内容真实性强,你的问题不但会得到解决,贪污腐败官员也会受到法律严惩。这样既可保证自己信访合法,又不违法,非正常上访渠道不可取。 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引导广大群众顾大局、重法治、讲道德、守秩序,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