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距鸿沟有多大?记者在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当地职工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当地供电公司职工最高缴存达到15530多元。(7月13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国家设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就是为一次性支付购房资金有困难的群众提供购房资金和购房贷款,是一项旨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的互助资金。住房公积金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一样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是采用 “个人缴多少,单位补多少”的缴存模式。一些地区、效益好的电力、通信、金融等行业,恰恰利用这一点,将各类补贴、津贴打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借此逃避监督。特别是在八项规定出来,各项福利被明令禁止,那么公积金就成为了另一条福利通道。可谓是堵住了隐形福利,找到了合法福利。 公积金变身福利,不仅有违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是违背了其保障的初衷,反而会进一步拉大社会贫富差距,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导致社会矛盾。所以对住房公积金成为垄断行业变相福利的现象要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公积金征缴制度,既要“保底”,又要“限高”,分地区划定“高低线”,真正从根源止住公积金成为变相福利;二是要加强审计,严格按照个人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核查,坚决防止借公积金变相增加收入的情况出现;三是要严格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利用公积金发放变相福利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笔者相信,如此多管齐下,定能让那些企图借公积金发放福利的单位“不能”也“不敢”顶风而为,让住房公积金成为实至名归的保障制度,构建人人“居有所处”的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