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委副书记、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在任期间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他曾表示“如果行政诉讼中区政府是被告,那我就要出庭。”昨日,因市民不服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起行政诉讼,西城区区长王少峰作为西城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7月12日 凤凰网) 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是很少见的,然而北京市的从区县到市的行政负责人越来越多的担起了应负的责任,他们的“出庭”应诉、直面问题,体现出时下政府对群众工作的重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体现出“民为重、官为轻”的社会现状,“官本位”思想彻底被摒弃了。负责人出庭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切实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相信只有这样的“事情落实,责任到位”才会得到应有的成绩。 “如果政府做错,败诉是应该的”对于区长的回答坦率而真诚,区长出庭应诉并不是走了个形式,符合当下“刹四风”中反对形式主义的要求,切实走好了群众路线。出庭前,区长认真查阅资料,理清事件的来龙去脉;在庭上,耐心回答群众的疑问,不敷衍、不搪塞,肩负起一个区长的责任,肩负起为群众办事的责任,时下需要提倡责任,只有把责任落实好了,让人民满意了,才能做好一方的发展,才能得到优秀的成绩。 区长“出庭”增强了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我们要为这位负责任区长“出庭”的“勇气”和“担当”点赞,这对“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行政负责人更要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对党员干部来讲,责任就是天职。要想肩负更大的责任,首先就要敢于负好现在的责任,只有把现在的工作负起责来,将来才有担当更大的责任机会和可能。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以对发展、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愿意负责、敢于负责、真正负责”的态度,高度负责地履职尽责,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才能让社会安稳和谐,人民群众称赞满意,才能让依法行政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确实做出应有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