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侯志强在河北侯落鸭村的暴力生活,成为中国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他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地方镇政府回应:“这说明得人心。”同时基层警力的不足,也让村民对法治失去信任。(7月13日 人民网) 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8年。而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释放郑潮军,理由是,侯志强主动到郑家寻衅滋事,郑家是正当防卫。村长被打死,村民们联名为案犯求情,可见村长之不得民心,这样一名不得民心之人,又为何能当上村长?在村民们看来,与其背后的“保护伞”脱不了关系,此次案件,再次说明了强化基层民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身为村长的侯志强,在村民们眼中与“南霸天”无异,多年来敲诈压榨村民,致使村民们积怨已深,然而,无论侯志强如何作恶,总是能逃过惩处,这让村民们对当地警方失去了信心,只能选择屈服于侯志强的淫威之下。据了解,侯志强犯案早有前科,他几乎是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出狱后的侯志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继续作恶,甚至操纵选举,强迫村民们推选自己为村长。在笔者看来,侯志强的种种劣行,与黑社会无异,这也成为他迈向死亡的导火索。 此次案件,暴露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地警方的问题,侯志强作恶多端,却无法将其缉拿归案,究竟是不想作为还是无能为力值得商榷;二是镇政府的问题,像侯志强这种道德素质败坏的人,能当上村长,一方面显示出镇政府履职不力,另一方面显示出镇政府没有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将基层干部选举视同儿戏。在侯志强全票当选后,镇政府的回应居然是“这也代表了村民的呼声嘛,得人心”,在笔者看来,未免滑稽,作为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去调查过民意?又是否真正去了解过民心? 身为主要领导干部,该镇书记和镇长应当受到严厉处分,应当为他们的玩忽职守付出代价。此次事件也值得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特别是地方政府“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为民务实解民忧;要仔细选人用人,建设好基层干部队伍。 身为执法人员,也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违纪,维护一方安宁,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不可“占着茅坑不拉屎”,毫无作为,更不可为了私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损害群众利益,要秉公执法,积极主动作为,为民谋利。 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约束好自己,不能漠视群众诉求和利益,更不可胡作非为。既然想走上领导岗位,就要有担当和觉悟,将集体利益放在前,个人利益放在后,踏踏实实为民办事,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对得起党和政府的寄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