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7月 人民网) 笔者认为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预防和惩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从选拔、培训、规范、激励、考核等五个方面进行,从而调动干部创业的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重选拔,确保“有人来干事”。通过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多种形式,将有头脑、有威信、有事业心的党员、群众充实到村(社区)“两委”岗位上。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引入竞争机制,采取“两推一选”办法,通过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产生候选人,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社区)“两委”班子。 重培训,确保“有能力干事”。注重村(社区)干部队伍能力提升,采取集中培训、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同党校等部门对村(社区)“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培训,由乡镇负责对无职和其他村组干部进行不少于16小时的集中培训。同时,积极推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 重规范,确保“有精力干事”。增强岗位约束力,制定了村(社区)干部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实行村(社区)主要干部轮流“坐班”制,让村(社区)干部能集中精力做好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工作。要求村三职、社区四职干部,严格坐班制度,实行绩效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做好坐班记录;公布当日干部坐班情况、外出情况、联系电话,确保群众办事“随来随办”。 重激励,确保“有动力干事”。一是严格按要求落实村“三职”、社区“四职”干部基本报酬制度,完善村(社区)主要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和村(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二是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及时联系、协调县财政、民政和乡镇,做好离任村干部补贴,以及在任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工作。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引导,在每年“七一”等时机,大力表彰表现突出,带富能力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村(社区)干部,积极向省市推荐优秀的村(社区)党员干部。 重考核,确保“把事能干好”。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任期目标、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签订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书,并向群众承诺。实施以“双述双评”为主要内容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坚持“对下述职”与“向上述职”相结合,在村(社区)、乡镇分别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大会,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乡镇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和现场点评。综合“双述双评”、实地查看等情况,由乡镇党委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评定等次,考核结果与报酬待遇,评先选优挂钩。(文/陈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