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村委会反映的农村低保等9个问题,经过调解,都得到圆满答复。”近日,仁寿县慈航镇村民唐学全告诉记者,现在他遇到矛盾纠纷不再往县上、市上跑了。(7月6日《四川日报》)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仁寿县在全省首创的“三三”调解代理制度功不可没。据总结出这一调解“利器”的仁寿县信访局局长吴菊芬介绍,“三三”即社社设信访代理员、村村设信访协理员、村村设信访协理员,乡乡建信访办公室,“每级调解、处理3次后,仍未息访的案件,由下一级干部代群众向上一级反映,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群众角度,突出服务群众理念。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为群众提供好力所能及的服务支持。做到既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又要讲究方法、耐心细致。在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时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在处理问题时,要以宣传政策为主,以思想教育为主,以正面引导为主,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防止言辞生硬、简单粗暴。 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体察群众的情绪,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 笔者以为,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解决信访问题需要我们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坚持群众利益为先、至上,切忌以群众的“上帝”自居,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只要我们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了群众,相信群众,理解群众,尊重群众,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就一定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