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冲击政府案”一审5村民获刑,涉案村民分别提起上诉,相信二审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诉求要理性,监督须依法。在这起事件中,村民固然有过错,但万事皆有缘由,纵观整个事件,荆州乡及原乡长胡琦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一,原乡长胡琦源接受电视采访的时机不当。山核桃树是当地村民的“摇钱树”“生命树”,时逢60多年罕见的旱情,部分果树枯死,看着“摇钱树”倒下,有如村民的生命受到威胁,村民们肩挑背扛,积极找水抗旱,心情何等焦急!在这个节骨眼上,原乡长胡琦源不是深入抗旱保树一线,调查研究,指导抗旱,而是接受电视采访,吹嘘政绩,本来就容易激发民怨。 其二,言行不一、愚弄民意,成为事件的导火索。胡琦源在电视新闻中说,该乡组织了120台套抽水设施,实际情况是只有40台套,相差甚远。况且村民们没有见到抽水设施,难道真如村民所反映的那样,是分配给乡干部亲属,村干部和饭店老板了吗?再者,该乡在给村民的公开信中称,已采取人工降雨,该乡迎来旱情出现后的第一场降雨。老百姓最公正,明明没有降雨,公开信里却黑字白纸欺骗群众,这是明目张胆的撒谎!被愚弄了的群众有理由弄清真相,有权利进行监督,最终导致了在乡政府聚集。 其三,面对群众聚集处置不当,成为打砸事件发生的催化剂。当时如果有干部出来解释,“抽水设施正在调配,人工降雨后续作业正在展开”,打砸事件很可能就不会发生。可是该乡相关干部采取的是相反的做法,搪塞推诿。先是原乡长胡琦源避而不见,后是党委书记汪军说胡琦源10分钟以后到,终究没见到胡琦源本人,这种“躲猫猫”的把戏彻底激怒了现场群众,导致过激行为的发生。 这起事件反映出来少数基层组织以及个别基层干部扭曲的政绩观和错误的群纵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必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能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对我们的一些干部还是严峻的考验。广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还有很多路需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