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简阳市石板凳镇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为全镇顺利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6月29日《资阳日报》) 该镇坚持“领导带头”,推动“法律进机关”;通过组织有关部门进校园,开展法制、禁毒教育警示等活动,推动“法律进学校”;通过赠送普法年画、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现场解答村民法律问题等形式,推动“法律进农村”。 四川省政法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核心就是要司法为民。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尊重民意,会引导民意尊重法律。民意对司法的关注是对正义的期待,民意对抗司法,是对正义的绝望,法官若能向人们解释正义,并能让人们感觉到正义,那民意对司法就不是干预和对抗,而是尊重和服从。简阳市石板凳镇推进“法律七进”,就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发展和壮大中,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法治意识、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司法活动的主动意识,使他们越来越迫切希望自己的呼声与需求能够被政法系统所尊重并接纳,也让进一步尊重民意成为政法系统司法服务的一种必然。 尊重民意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需要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努力付出,也需要广大政法系统公职人员将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自觉,在长期的司法服务中形成一整套收集民意、掌握民意、遵从民意、服务民意的工作机制。换言之,司法服务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使政法系统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民意是司法公正之本,是司法公信之源。司法尊重民意,裁判才得到认可,政法系统干部才令人尊敬,法律才值得信仰。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的裁判让大多数人无法接受,说明司法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和群众的感觉”有距离,和民意有背离,司法为民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司法裁判应当尊重民意,这是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