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副部级官员,村干部为了讨好他,一直给他父亲发放低保。这用得着吗?难道一个副部级干部没钱供养自己的老子?说白了就是送人情嘛,这坚决不行!”近日,这条李克强总理“拍桌子”消息被各大媒体曝出。(中国新闻网6月23日) 低保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意是作为贫困群体的救命钱,意义在于保障困难群众吃饱、穿暖的基本生活权利,只能是“应保尽保”。然而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最近频频传出“失守”消息。 从村干部去死父亲、到副部级官员父亲,频频传出“失守”消息的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别,就在关系论、唯亲戚论,人情已经成为判断是否能吃低保的重要标准。然而与此对应的却是该吃的吃不上,正如去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披露,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 农村基层低保政策为何执行错位现象如此严重? 笔者看来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错误的上位思想,为讨得上级领导的开心,在职权范围内向领导倾斜;二是错误保位思想,村干部每隔3年将换届一次,如何才能获得更多的选票连任,拉结乡绅土豪少不了;三是自私自利之心,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给予亲戚朋友照顾。无论是错误的上位思想、保位思想还是自私之心,最重要的还是监管不严。标准认定模糊、无专门的监管人员,也为相应的处罚错误,才为村干部留下操作空间。 低保政策本来是一个惠民政策,因此不能成为某一特定群体的私有财产,让人情左右,这只会让制度变得面目全非,也违背其本来的宗旨。因此,必须加强对低保的管理监督。一方面是严设低保认定标准,建立监督平台,防止骗保出现。另一方面是健全相关法律和惩罚机制,要对低保政策执行不力者进行问责、对骗保者执行处罚,让“骗保者”及失职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让低保真正保“低”,让低保制度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