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今年1至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67件,占立案总数的22.19%。其中,市管干部20件,同比增加122%,超过2013年全年查办市管干部总数。值得关注的是,80%的行受贿时间都集中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干部以礼尚往来的名义进行行贿受贿,有的一个红包数额高达几万元;同时,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6月21日 《广州日报》) 今年1至5月份,广州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市管干部案件20件,从查处的20名市管干部情况来看,80%的行受贿时间都集中在节假日前后,比如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以礼尚往来的名义行贿受贿,一些干部收受的红包高达几万元。笔者认为,20名市管干部80%的行受贿时间都集中在节假日前后,再一次地警示我们,要让“节日”成为干部“洁日”,大家都还需努力。 事实上,党中央是高度重视节日反腐防腐工作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每逢节日前,必发禁令甚至成了一个规律。从具体事情抓起,加强执纪监督,其目的就是筑牢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反腐倡廉的堤坝。比如去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多个重要节日期间,中纪委等部门多次发布通知,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公款旅游之风。确保“节日”真正成为“洁日”。 然而从广州市反腐倡廉的成绩单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利欲熏心,把党中央以及地方纪委的再三告诫抛之脑后,不认真筑牢自己反腐防腐的堤坝,不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落实中央的规定,在节日期间收受所谓的“礼品”、“礼金”,让“节日”成为自己的“劫日”,这是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的。 由此看来,要真正地让“节日”成为“洁日”,各级党委,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还需要继续努力,还需要更加绷紧自己反腐倡廉这根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