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委近日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出了详细的“责任清单”,从制度层面深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6月16日,新华网贵州频道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要求全党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但是,一些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等情况,制约和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和深入开展。 只要理清责任,就好落实责任制度。理清责任是对工作的再部署再落实,避免出现工作盲区,防止缺位、推诿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在具体工作中涉及许多方面,责任不清就容易出现工作疏漏,影响和制约建设成效。贵州省安顺市委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理清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的职责范围,详细、明确地提出了落实及强化责任追究的要求,使基层党委、纪委具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有据可循,有利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只要理清责任,就好提升责任意识。理清责任是对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教育,避免工作被动、疏忽,防止失职、不负责态度。明确具体责任,认识重要意义,工作有清晰的职责目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及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从自身的工作特点出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组织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抓好主业,加强队伍建设,避免“灯下黑”,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 只要理清责任,就好追究责任行为。理清责任是确保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避免形式主义,防止漂浮、敷衍作风。各级党委在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的同时,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工作;纪检部门切实解决好“不越位”“不缺位”问题,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责任明确了才能落实,落实不力,就要追究。安顺市委分别列出了党委和纪委责任落实的几十项措施和责任追究的几十种情形,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严肃。在执行好现有追究制度的同时,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各级党委和纪委还应当不断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