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深刻领会讲话蕴含的鲜明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和执政观,坚持视群众为亲人、问需于民,视群众为老师、问计于民,视群众为裁判、问效于民的“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日报2014-6-11《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 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温总理的一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再次将群众观点、群众观念摆在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 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入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深入体察群众疾苦,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事,多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必须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无论是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还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做出其他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第一位,真实了解群众愿望、把握群众诉求,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努力解民难、排民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态度和工作效率,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服务,把改善民生的工作做扎实,让老百姓满意,才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