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报道,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三小发生一起挟持人质案,犯罪嫌疑人进入二楼六年级(四)班教室,劫持全班师生,老师秦开美主动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我自己留下做人质,请求您让学生离开。”在与犯罪嫌疑人的谈判中,浩口镇党委书记徐国亮,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林华,派出所所长蒲平元均主动向犯罪嫌疑人提出由自己替换人质。 此事在网上披露后,网友纷纷为教师、干部的勇敢担当所感动。我认为,“我做人质”俨然已经成为教师传道授业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担当的真实写照。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正如韩愈的《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的最本质意义就是传授道德观念。“要从娃娃抓起”,并不只是学业上,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养成,“我做人质”的老师与在地震中保护学生的老师一样,用自己的行动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思想品德”课。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用“以我的命换你的命”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演绎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状态,也为群众展示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作风和担当,用他们质朴的行动告诉群众:这是我们值得信任的党员干部。 “我做人质”,简单的几个字,老师和干部不经思考做出的决定,确是我们需要在社会弘扬和传递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