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新华网6月9日) 近两年,中央针对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走读”之规定在群众和公务员队伍中引起了一片“哗然”。一方面群众对此拍手叫好很是“解气”,另一方面干部队伍哀声一片连忙“叫屈”。 从情感和道理上讲,干部“走读”是合情合理的,人人都有享受休息的权利,享受与家人团聚的天伦之乐,但是干部如果经常“走读”也会“走出”不良影响,不仅会造成许多潜在的腐败现象,损害干部形象,也会“走”淡干群关系。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为迎合中央“口味”,也各显神通想出“奇招”,例如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不得不得说在“走读”禁令上他们着实动了“脑筋”。但是从理性的角度分析,此《意见》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还存在问题,要求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过于牵强,当前大多数干部都属于“异地夫妻”,如果按其要求在工作地安家,就涉及重置房产,钱从何处来呢?会不会无形中“迫使”干部腐败。 “走读”禁令旨在改干部作风,让“歪风邪气”无处遁形,让干部把心思放在为民服务上,真正为群众做点实在事。想奇招遏制“走读”没有错,但也要“走”实际,“走”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