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没得喝了,山珍海味没得吃了,高档餐馆不敢去了”,随着转作风的深入,党员干部有种普遍感受——“严”。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1979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曝光,其中不乏一餐饭受处分、一顿酒挪位子、一次违规丢帽子的案例。(6月10日 《人民日报》) 随着党的八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委对干部的要求日益严格,对党政干部的作风问题整治越来越落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如此老样子”的不作为之弊在一些党政干部头脑里潜滋慢长,于是乎,一些人礼不收了饭不吃了,但该做的事也不做了;一些人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敷衍了事、消极怠工。笔者认为,党要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要实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清除为官不为的土壤,让干部为官乐为。 领导干部要为官乐为,就要祛除干不干、干多少,取决于“好处”有多少、“意思”有多大的思想。作为一个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在其位,谋其政,要兢兢业业地为党和人民辛勤地工作,特别是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领导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三严三实”,少考虑自己的利益,多考虑党和人民的利益,少思考自己个人的得失,多想一想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地工作,把为党和人民乐做事、多做事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 领导干部要为官乐为,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战争年代,我们的干部战士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没有对个人的得失斤斤计较,没有因为待遇降低,利益减少就推三阻四,阳奉阴违。我们今天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向革命的先烈们学习,像他们一样,不眼光向下,不计较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是眼光向上,盯住党和人民的利益,努力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多做实事好事。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封建官吏尚且有此觉悟,党的各级干部更应该乐为群众的事,做一个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好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