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巡视组近期向6家央企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发现一些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资金拆借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仍易发多发。 (人民网 6月5日) 当前,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一场自上而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在全党展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单位(部门)都做了充分准备,下了很大决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坚决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不遗余力地推进,真正做到除“四风”之垢。 为何这些国有企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资金拆借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发生?说到底都是一把手权力过大,未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问题。对于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用权观,不能“个人说了算”。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依”。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特别是在这改革发展、物欲横流、充满诱惑的年代,党员干部一旦放松了警惕,经受不住各种诱惑,就可能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从而走向腐败和犯罪的深渊。所以,让贪官越轨触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不是权力的促使,而是他们堕落的党性和贪腐的欲望在作祟。 权力在运行中和“说了算”分不开,但这是说在职权范围内要当断则断,执行集体决策不折不扣。换句话说,“说了算”不是“个人说了算”,不是“我行我素”由着性子违规用权。重大决策失误,选任用人失误,诸多腐败现象,都和“我行我素”直接相关。权力绝不是私人领地,权为民所赋,也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凡事要少说些“我”,多说些“我们”,把“我”寓于“我们”之中。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决策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绝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 总之,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花结果”,必须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对及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动真格”,敢于硬碰硬、实打实整改落实,让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