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组织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取消和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还提出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简政放权”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与创造力,也能做到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提出了本届政府要取消和下放3分之一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即567项,而至今,已取消和下放了270余项,将近达到了承诺的半数,应该说,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受计划经济管理思路的影响,部分部门的管理思路依旧很微观、很具体,事前严管、事中事后少管或不管的现象依旧很普遍。这些思路和现象不仅影响着部门自身效能的提高,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实效,还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在本次取消前置审批事项中,有一项是设立8年未受理过一次申请,这充分说明了该项审批在设立之初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如同空中楼阁,空而无用。而这一类现象,在全部的审批事项中,也并不是个例和特例,还有国贸谈判代表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收费多而杂等。 此次“简政放权”的内容是中央编办在梳理社会各界提出的2500多条建议、汇总了网民投票建议取消下放的100项前置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形成的,几乎都是属于群众提意见,部门被动接受这样一种消极的状态,是为工作而工作、为应付而工作,这样的工作能效依然不高,职能转变依然过慢,作风改进依然不大。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要求各级部门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把作风转变落实到实处,解决和处理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各级部门也应该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理念,不仅要实施和落实好各项“简政放权”措施,还应该要下深工夫、出大力气,做好自身行政审批事项的自查自纠,将不切实际、不合时宜的各项管理审批事项及早、及时的清理出来,及快、及好的改正过来。 同时,放权,当然并不代表不管,放权的本质是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放活而不放任;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好而不管死。各部门在自查自纠中,也要积极主动查找管理漏洞,做好“放管”结合,尤其在将部分前置审批改变成后置管理中,要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而不仅仅是审批过后即了事、审批取消即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