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天津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章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在“六抓”上下工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2014年6月2日 新华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在加强反腐体制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下足功夫,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与完善“制度的笼子”,坚决抵制“歪风邪气”,把党和国家的要求落到实处。此次天津市落实“六抓”,就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反腐体制的具体体现。 自反腐号角吹响以来,高官落马、政要下台新闻的不断出现,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国家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纵观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不难看出,虽然腐败现象在减少,但仍不乏有“漏网之鱼”。那么,为了有效的遏制此现象,需标本兼治,即监管为治标,教育是治本。 现在,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是当前监督疲软缺乏,很多的监管机关、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只敢监软,不敢碰硬,遇见关系户就绕道走,针对此种现象,我们要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当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但是如果仅仅治标,肯定是不够的,真正能反腐,还是要从源头抓起,还得治本。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很多党员干部在当上领导以后,就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精神上也出现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同时权力在手,抵制不了利益的诱惑,从而走上腐败的道路。于此,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迫在眉睫,要从根源入手,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同时时常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自觉抵制诱惑,将腐败扼杀在摇篮中。 反腐工作是一项长远工作,只有教育与监管兼治,才能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廉洁,在廉洁中建立高效的政府,为地区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创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