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天津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章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在“六抓”上下工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2014年6月2日 新华网) 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虽然国家有效的打击了一批敢于去触碰国家“高压线”的个人或企业,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以前的违法乱纪行为由地上转到地下,同时在很多地方还出现了“地下食堂”的报道,这表明当前国家反腐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那么以变的态度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有着它的必要性。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自身。要建立以单位一把手为主体落实人,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三严三实”,从自身做起,严抵“欲望之念”,及时咬住“耳朵”、扯住“衣袖”,要像预防毒瘤一样,早发现、早治疗。 严明政治纪律,打造“制度笼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一贯坚持的目标,我们要严明政治纪律,有限的限制和监督权力,“晒”出各项行政“权力清单”,打造结实的“制度铁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于律己,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我们要狠抓“选”与“任”,拓选更加优秀人才,发其谋,挥其才。要超前谋划,统筹考虑,明确思路,扎实推进培养出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充满创造力和创新思维的人才队伍,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时代在变,腐败手段也在变,要想在变化的环境中取得反腐新成绩,“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肯定是行不通的,只有以变为策,不断创新,才能有效的遏制歪风的盛行,才能进一步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效的廉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