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常怀敬畏之心,不仅仅是人生的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自律、自尊和自爱。只有对权力、法纪和人生怀有真真切切的敬畏之心,才能更好地节制自己的言行和欲望,在诱惑面前不动心,得意之时不忘形,法律面前不摔跤。”这是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现场给全市党员干部敲的一记“警示钟”、打的一支“预防针”。 23日下午,在南京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以案说纪”,在春节前给南京市党员干部敲“警示钟”,告诫他们:“诱惑面前不动心”。( 1月24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不可否认,采取“以案说纪”的方式时常给广大党员干部敲“警示钟”、打“预防针”,不失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有效举措之一。特别是在各个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节点上,给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教育课,不仅能让惩治腐败工作的警钟长鸣,更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正如此次南京市委书记“诱惑面前不动心”的告诫,确实是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清廉过节有着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 事实上,“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举措也并非鲜闻,而且也逐渐成为各地纪检系统或党政机关时常开展的一项常规性的廉政教育工作。虽然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违规违纪的“老虎”“苍蝇”仍然有之,领导干部“前腐后继”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不仅是廉政课堂的警示教育作用的有限,也是干部个人自身思想的腐化,党性的坠落,更是从严监管、从严惩治腐败措施的缺乏或执行不到位。 正所谓,不以重典难以治吏。所以,笔者认为,这种“以案说纪”的廉政教育课不能仅止于口头上的敲“警示钟”、打“预防针”,更或是“诱惑面前不动心”的推心置腹式的告诫;而是要坚持重典治吏,拿出“壮士断腕”的魄力和举措对顶风违纪违规者施以“重拳猛棒”,从而真正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实效,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震慑力,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和建设廉洁政治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