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有些干部走基层,好比皮球下水,从上面看是下去了,从下面看还在水上漂着。”宣汉县庆云乡白玉村党支部书记赵仕春快人快语,“现在不行了!每人一份验收单,干部假如走过场,群众会让你交不了账。”(5月27日《人民日报》) 转作风,发力在干部,落脚在群众,核心是增进同群众的感情,重点是解决民生的难题。能不能做到这一点,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因为群众目光是雪亮的,干部作风有哪些问题,工作有哪些不足,都看得一清二楚。 其实,作风建设的实质问题,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为人民群众搞好服务,是各级干部的天职。只有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为民服务中锤炼良好作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可见,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满意。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应该放在“群众满意不满意”的天平上去称一称,量一量。要让群众满意,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把评论权和决定权交给群众,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的,让人民群众真真实实感受到党的温暖。 群众满意是评价作风建设好坏的恒久标准,而这一标准又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既然把评判权交给了群众,相信群众对党和政府及其机关有着热忱的爱护之心,能够客观公正地对机关和干部作风作出评议,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那么也应当把最终全部的结果给群众“亮一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