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峨边彝族自治县哈曲乡瓦嘎村村民曲别格付家来了两个抱着电视卫星接收设备的人——从乐山市公安局下派该村担任“第一书记”的蒋和,以及他专程从峨边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请来的技术人员。(5月27日《四川经济日报》) 时下,全国上下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都用实际行动在走群众路线,纷纷到田间地头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而乐山市公安局下派峨边彝族自治县哈曲乡瓦嘎村的驻村“第一书记”蒋和,现场开展“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正是对党员干部如何走群众路线的深刻诠释。 2013年,蒋和从市公安局下派该村担任“第一书记”。下派一年来,蒋和关心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发展生产受到群众赞许。蒋和表示,将坚持深入群众,积极为村民办实事,让村民得实惠。 “第一书记”驻村,是中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贯要求。我们要把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部门包村等一系列做法制度化、经常化。因此,做好“第一书记”驻村,是我们各级党委、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实践证明,“第一书记”驻村,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进一步全面了解农村实际情况,吃透下情;广大机关干部经受一次基层锻炼和教育,有利于促进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健康成长;机关干部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的过程中,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与农民群众的感情。 同时,在深入农村开展驻村工作中,“第一书记”通过模范执行有关规定,服务基层,廉洁自律,有利于树立和展示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第一书记”驻村这一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效。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转变作风,重塑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驻村干部要很好地珍惜机会,深入基层沉下去,多为村里、为农民办实事、好事,为实现富村富民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