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干部“庸、懒、散、慢”等顽疾,2012年6月,贵定县出台红头文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的规定。据悉,自实施干部“召回制度”以来,已有7名部门一把手被予以免职或降职,另有4名一把手被召回培训,对5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5月26日 新华网) 干部“召回制度”,主要是通过对领导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勤政廉政情况,再加上群众日常满意度测评等进行考核,“通过综合评价分析,如果这个干部不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将被召回。”他说。据了解,被召回后,“召回人员”将进行为期1个月至半年的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并邀请业务骨干“传,帮,带”。笔者认为,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方向,实施干部“召回制度”,等于在每一个干部头上套上“紧箍咒”,这对震慑干部,警示干部都是很有好处的。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人尽皆知的一个道理,让称职优秀者上、不称职者不适宜者下,这无疑有利于鼓励优秀、鞭策平庸、调动干部积极性,对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确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使得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阻碍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贵定县出台红头文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对在现有工作岗位不合格,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召回,让他们学习提高,再给他们安排合适的新岗位,这对干部队伍人尽其才,这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很有建设意义的。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我们各级党委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的,干部也不可能是百分之百都适宜他现在的岗位,而且干部队伍内也不可能百分之百都是为党和人民兢兢业业地工作的,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在其位,不谋其事,会占着毛抗不拉屎,现在党委就这样的干部召回,给领导干部套上“紧箍咒”。这对干部队伍建设,这对震慑干部勤政廉政,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都是很有好处的,值得大胆探索、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