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14日,成都市委常委孙平率市委第四督导组赴金牛区督查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开展调研,并与党员干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座谈交流.(5月15日《成都日报》) 孙平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宗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边查、边学、边整改,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笔者以为,党员干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如何,是否树立群众观点、群众是否得实惠才是关键。毛泽东曾讲,“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共产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了其立党为公的无私情怀。俗话说,“说得好不如做得好”。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为公,没有太多的渠道和手段,最直接、最现实、最深刻、最有效的感知方式就是看自已得没得到实惠,包括政治的、精神的和物质的。所以,毛泽东就曾讲,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利益。 利为民所谋,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了解群众当前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使,利为民所谋,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利为民所谋,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我们践行群众路线也一样,到底方向走没走对,措施得不得力,社会认不认可,要落脚于看群众是否因此而受益。要通过检验进一步改进作风,通过检验进一步促进发展。马克思讲,“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当推动发展的目的是让群众得实惠,推动发展的结果是让群众得实惠,群众当然会全身心的参与发展、推动发展、维护发展,许多矛盾自然会销声匿迹。 因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必须树立群众观点,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