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反对浪费工作纳入问责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驻川单位。(成都晚报2014-5-5)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就是要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此次四川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实施细则,针对指导全省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驻川单位,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真正厉行节约,为群众谋福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坚决执行实施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真正为群众谋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