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什邡市方亭街道白果社区7栋的居民们惊喜地发现,晚上回家时迎接他们的不再是一片黑暗,一盏新装的路灯照亮了回家的路。“这要感谢与我们社区联系的‘双报到’单位之一的市委办”,社区居委会主任邓锡明对仅仅7天就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很是满意。(4月21日《四川日报》) 当前,什邡正在全市开展“五双”惠民行动,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什邡市市委办的同志为居民们点亮的不只是一盏路灯,更是群众的心。 很多时候,最让群众关心或者说“闹心”的往往是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等方面看似琐碎的“小事”。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从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做好关乎群众利益的一桩桩、一件件具体事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毛泽东曾指出: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就必须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这是他坚持群众路线,取得革命胜利的经验之谈。如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地轰轰烈烈的开展,就是为了让我们党保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良好作风。笔者认为,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从办好群众的“小事”做起。 小事不愿干、大事干不了,当前不少基层干部都存在这个问题。其实,群众生活中更多的是一些“柴米油盐”式的“小事”,如盖个章、诉诉苦、解个燃眉之急等等,这些“小事”往往又是大多数干部能办、易办、必须办的分内事,但就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绝非人人都能办好、办实、办得让群众满意。只有秉持公心、耐心,才能办好大量零碎的事。 能不能把群众的“小事”办好,是衡量党员干部对群众感情的一把标尺,它反映了群众利益在党员干部心目中的位置。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群众的事再小也会尽心尽力当成大事办好;若是对群众没有感情,再大的事在其眼中也成了小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地感受群众的冷暖疾苦,把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办好,这样一来自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