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是全省纪检干部“六条承诺”中的第六条。近日,在省纪委监察厅组织的“清风天府行”采访活动中,本网记者走进了绵阳市盐亭县。去年,盐亭县已经结案并形成处分47人,党纪立案64件,年度结案率达到100%,同时,还出台了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相关政策。(3月31日 四川在线) 近日,盐亭县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全县科级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事前申报表》。干部需要填写在何时、何地操办婚丧事宜,包括请了多少人,抽什么烟,喝什么酒,在宴请现场,也有专人“走一走、看一看”,现场监督、现场报表,对违规操办、参与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追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是规定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不能超过多少桌,不能请服务对象,如果我严格按照你的规定办就可以了,你怎么还要管抽什么烟,喝什么酒,是不是管得太宽了,显得不近人情啦,笔者却认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理应从细节入手,抓好细微之处,才可能久久为公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 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党员干部对此始终重视不够,总认为我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我按时上下班,我不贪、不偷、不盗、不赌、不犯法就可以了,而对一些细节的东西往往不够重视,比如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公款大吃大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等行为,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这对干部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等是有害无益的。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细节管理,在一些生活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处处想到自己是党员干部,应该成为群众的楷模,要用自己的行动引领群众养成良好的习惯,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良好的民风的,因此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己在作风细节上的要求,要通过一些生活小事的严格要求,让自己形成良好的习惯,达到结小变为大变,又量变到质变,从而达到自己作风的根本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