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原户籍民警詹某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4日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受审。詹某某不仅大肆受贿为他人违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还帮助或伙同“合肥房叔”方广云等人骗取拆迁安置房。(3月4日,中国新闻网) 诚然,随着媒体曝光速度的增加,不断有“房姐”“房叔”“房嫂”等接二连三地现身媒体,这些拥有众多房产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同时拥有多个身份证件,拥有多重户籍实现拥有多套住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然而,当前的一些地方的安置房竟成了少数房产官员牟利的工具,面对这样的尴尬民生,相信大家都会增添少许无奈。这样的尴尬处境和一人多户不无关联。 的确,说起户口本、身份证,人们应该很是熟悉,因为这都是人们生产生日当中离不开的必备证件。但是说起户口本和身份证,应该是一个一个号码的,但为何会出现一个同时拥有多个身份证的尴尬局面呢?而且一人一个号码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全国联网了的,为何会有人能够同时拥有多个身份呢? 无疑,造成一人拥有多个身份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办理户籍业务的相关人员。这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5年至2008年,詹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违规迁入和违规登记户口等方式帮助或伙同方广云等人共计骗取拆迁安置房23套,并从中收受贿赂。 据公诉机关指控,詹某某在担任户籍民警期间,违反户籍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徇私舞弊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利用其从事户籍业务办理工作和他人从事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之便,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笔者认为,身为户籍民警,詹某某违反户籍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徇私舞弊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实为知法犯法,理应严惩。同时,也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刘洛妍)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fz/2014/03-04/590898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