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20多年来,外逃官员在任职部门、级别、目的地及出逃方式等方面,都呈现什么样的规律和趋势?新京报记者就此梳理了从1992年至2012年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3月3日,新华网) 据了解,20年来中国出逃官员最高级别至省部级,案件多发区集中在与经济相关的政府部门、国企和金融机构。出逃官员,尤其是高官的最终落脚点多为发达国家,出逃前多有筹划,部分官员已经“裸官”,出逃前妻儿甚至亲戚都已定居国外。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的追逃网络逐步铺开,贪官外逃越来越难。 众所周知,当前,中央日渐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也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 诚然,即便你出逃的再久,出逃的再远,只要你敢腐败,必定受到严惩。无疑,众多贪官出逃被抓的案例一次又一次地验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道理。 然而,纵观出逃贪官案例,除了政府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以外,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烟草、公安和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领域,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宋市合等。 面对官员出逃的行为,不仅广大人民群众要问,就连笔者也禁不住想问,难道官员出逃前就没有一点“动静”么?就没有监管部门能够有所警觉么?由此可见,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管体制却是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也正是由于这样的漏洞才给了官员出逃的机会。 再者,相关部门还应对于有问题倾向的官员加强监管,只有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官员的“不轨行为”,才有可能让官员望制度而却步,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官员逃跑和腐败。 总之,官员涉事出逃时可怕的,因为他们涉及众多的经济问题,他们的出逃会给国家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也许,只有走进监狱,才能让这些贪官真正感受到失去自由的可怕,失去家庭的痛苦,只是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卖。 在此,笔者也想再次提醒那些行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人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带着侥幸的心理,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因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腐败堕落,势必都必将受到严惩。(刘洛妍) |